废钢的回收和利用对于发展循环经济而言至关重要,用废钢铁代替生铁炼钢耗用的熔剂少,冶炼时间短,耗能少,而且排出的钢渣少,对环境的污染较轻。
目前,我国废钢供应不足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:首先,我国钢铁积蓄量是近几年快速增长起来的,按8-30年的报废期尚未进入废钢高产期。其次,废物资回收网点尚未形成规范体系,对具有一定加工处理能力的企业缺乏监管,二次污染控制能力差,资源向非法小钢厂流失严重。此外,专业化、现代化的废钢加工配送公司整体装备水平仍偏低,废钢产品质量有待提高。
鉴于上述问题,我国废钢业管理有待进一步的改进,特别是从废钢回收、流通领域、对废钢加工企业的管理及扶持等方面进行改善。
1.加强对汽车业的废钢回收
随着我国2017年前后开始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,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,但与之配套的回收拆解体系还没有建立,因此国家应加快完善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,即制定能够体现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回收、消费者主动报废及拆解企业乐于回收、加强管理和监督等四原则的汽车报废政策。此外,我国汽车产量正快速增长,加强对汽车生产企业的加工废钢回收亦有利于提高废钢供应。
2.完善废钢流通领域
在废钢资源尚未进入高产期的形势下,提升废钢流通环节效率、降低流通成本将对提高废钢供应起到一定推动作用。可学习日本设立废弃站、废钢集中站等,加快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,完善来自各个领域的废钢流通途径,从而提升废钢收集的速度和效率。此外,还应建立废钢加工企业与钢企间的互信与合作,打造加工配送基地,由市场导向型模式向服务导向型模式转化。
3.加强对废钢加工企业管理和扶持力度
废钢加工处理企业对于废钢的利用起到关键作用,国家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管理,规范废钢加工技术,控制二次污染。此外,废钢产业是微利产业,投资大、利润薄,还需适当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扶持力度,如对税收政策做出调整安排,给予优惠政策,把废钢采选分离和加工的成本降下来。
我国在资源利用、财税政策上还没有落实到废钢回收加工环节,政策、财税方面的制约可能导致废钢生产加工企业规模越小越能盈利,规模越大、越正规的企业反而丧失经营的正规渠道,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,因此出台扶持政策已经成为废钢产业链上共同的呼声。
2009年,国家开始实施对废钢回收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,对废钢企业征收17%增值税,返70%增值税额,2010年征17%,返50%增值税额,从2011年起中止优惠政策,废钢加工企业按17%全额征收增值税,不再退税。目前,废钢业内正呼吁让大型废钢加工企业重新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,以支持企业发展。